省特殊药品日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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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文预览:第一条为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药品研究机构等涉及特殊药品单位的监督管理,保障特殊药品正常、合法、安全供应和使用,建立特殊药品监督诚信工作机制,规范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特殊药品日常监督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戒毒药品管理办法》、《麻黄素管理办法(试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配制质量管理规范》(gp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特殊药品日常监督管理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湖北省境内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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