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实行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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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文预览:我市全面贯彻实行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势在必行建立健全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是当前国务院非常关注并积极推进的一项工作。2004年,省里在我市选取了石门、临澧、澧县三县作为探索农村大病救助工作的试点县,其中澧县还作为了我市唯一的农村合作医疗救助试点县。最近,我对这三个县的医疗救助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调研。总的感受是,实施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的确是一个亟需解决的民生问题,也是一件合乎民心、维护民利、保障民权的大好事。虽然这项工作由于国家财力的限制,不可能一蹴而就,但目前看来,在农村实施大病救助已具备比较成熟的条件。特别是我市有了三个县试点的基础,我认为,应该全面铺开,加大探索,积极推进,理由有四:一是上级有精神。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和省民政厅、卫生厅、财政厅分别出台了《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民发〔2003〕158号)和湘民保发〔2004〕3号),明确提出"通过设立示范点,总结经验,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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