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救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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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文预览:郧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救助方案大病救助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患重,大疾病,按政策得到医疗费用补偿后,仍十分困难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患重,大疾病(如各种癌症,心脏病手术治疗,白血病,重症烧伤,肝硬化,肾功能衰竭,高血压3期,重症创伤等),且住院医疗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家庭比较困难的3,因各种疾病治疗无效死亡且医疗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大病救助的额度按照06年的方案规定,全县大病救助的总额度为30万元2,根据各乡镇06年农业人口数和参合人数,将30万元大病救助基金按比例分配到各乡,各乡镇根据本辖区内患大病的参合患者的实际情况进行分配(见附表)凡享受大病救助的对象每人每年救助不超过已享受补偿的金额属于特殊情况,在社会影响较大的,经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批准,可视情况提高救助标准4,各乡镇大病救助基金分配原则是各种癌症占50,其它重大疾病占50(具体见附表)大病救助的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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