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医疗纠纷指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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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文预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调处、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依托全县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形成以人民调解为核心平台,司法行政、卫生行政、保险监管、公安警务等政府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医疗纠纷化解格局,探索建立便捷、公正、高效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医疗纠纷中的独特作用。二、组织领导(一)成立医疗纠纷预防调处领导小组县里成立由党政分管领导任组长,综治、公安、卫生、司法、信访、纪检、法院、民政、宣传、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调处医疗纠纷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重大医疗纠纷调处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兼任,负责医疗纠纷预防调处工作的沟通、协调和日常事务管理。(二)建立医疗纠纷调处中心成立“县医疗纠纷调解处理中心”(以下简称“县医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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