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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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文预览:长沙县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优先、公平公正、及时便民、依法处理的原则,探索建立便捷、公正、高效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平台,综治、维稳、信访、司法、卫生、公安、民政、财政、宣传等职能部门通力合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医疗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二、工作目标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医疗纠纷引发的突发性事件的危害和不良影响,指导和规范我县医疗纠纷引发的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快速、公正地解决医疗纠纷,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维护医疗秩序,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三、组织机构成立长沙县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及维稳办、公安局、司法局、卫生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宣传部、维稳办、公安局、司法局、卫生局、信访局、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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