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指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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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文预览:福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指导方案省卫生厅省委农办省委编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审计厅省地税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残联省法制办省红十字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2004〕3号)和卫生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通知》(卫农卫发〔2006〕13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指导方案一,试点目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试点主要探索研究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民承受能力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相适应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符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求的组织,筹资,基金使用,管理,监督等运行机制,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逐步推广服务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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