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品管理制度

  • 点击查看:3分钟在线开通会员查看此文章!
  • 范文预览:许昌市第一人民医院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和规范我院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保证临床合理需求,严防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据国家《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制定我院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1、我院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2、我院将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3、医院建立并严格执行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日常工作由药剂科承担。4、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

    其他相关文章: 最新增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