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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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文预览:县区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对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平,具有重大意义。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大投入,强化措施,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切实提高全县农民医疗保障水平。二、基本原则(一)确保基金运行安全,逐步完善补偿方案。坚持“总额控制、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原则,推行“住院统筹为主、兼顾门诊报销”的补偿模式,逐步扩大农民受益面,切实减轻农民患病的经济负担。(二)建立稳定筹资机制,提升农民保障水平。从2009年起,每年的筹资水平(政府投入和个人出资)要以上一年度合作医疗参合人均筹资水平的20比例递增或按上一年度农民人均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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