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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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文预览:甲方: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乙方: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章第条规定,为了保证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第二条 甲方聘请乙方为市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向参合对象公示,供其自主选择。第三条 双方应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第四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合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及时向乙方通报合作医疗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第五条 乙方所使用的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甲方负责乙方合作医疗计算机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培训。第二章 医疗服务管理第六条 乙方应有专门的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合作医疗工作,严格执行《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规范》,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标准为参合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保证服务质量。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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