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大病保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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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文预览:新农合大病保险实施方案为做好全区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提高参合农民大病保障水平,按照黑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通知》(黑医改领发〔2015〕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实施城乡大病保险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政府主导、专业运作,责任共担、持续发展,因地制宜、机制创新的原则,引入市场机制,采取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方式完善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在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形成长期稳健运行的长效机制,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和服务可及性,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着力维护农民健康权益,切实避免参合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二、筹资机制(一)资金来源大病保险资金从新农合统筹基金中,按人均筹资标准划出一定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来源,参合农村居民不再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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