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机构编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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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文预览: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机构编制方案根据《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青党办发〔2007〕27号)和《地区编委办关于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方案的批复》精神,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为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级,隶属于县林业局管理。根据阿地人字〔2006〕291号文件精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其职责任务和人员编制配置如下:一、主要职责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条例》,其主要职责是:1、宣传贯彻《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及中央、自治区有关政策法令、规章制度。2、负责本行政区内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3、在种苗繁殖基地执行产地检疫。4、指导种苗生产单位或种苗专业户,建立无检疫对象的种苗繁殖基地。5、在指定的车站、仓库等场所执行检疫任务,签发自治区内调运检疫证书。6、对危险性森林病虫害进行调查,编制当地检疫对象分布资料,负责检疫对象的封锁、控制和扑灭工作。7、对引进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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