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关于新型农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和乡镇卫生院建设工作实施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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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文预览:县关于新型农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和乡镇卫生院建设工作实施情况的自查报告关于新型农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和乡镇卫生院建设工作实施情况的自查报告aa市人民政府督查办公室:根据aa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和乡镇卫生院建设工作的督办通知》(德府督〔2006〕28号)精神,现将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和乡镇卫生院建设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如下: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前期准备情况2006年,我县虽未能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但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3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始终把争取和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作为让农民得实惠、体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把手工程”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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