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的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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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文预览: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工作情况的汇报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于200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和《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行政执法主体,负责对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我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年月日正式挂牌成立的。年多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药品监管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下,认真执行和贯彻落实“一法一例”,把依法治药与依法从药统一于药品监管之中,努于建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环境和“集中统一,政令统一,责权一致,廉洁高效”的运行机制,为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创造了平等竞争环境,规范了药品市场秩序,促进了全市医药经济的发展,为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和使用上安全的医疗器械,发挥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具体来说,做到了“五个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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