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中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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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文预览:为了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保证考核的客观性、科学性、公平性、公证性和公开性,使此项工作能够长期有序的开展,特制订本工作制度如下:一、由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科教科于医师定期考核日前60日通知需要接收定期考核的医师。二、考核规则(一)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二)考核对象: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本院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含临床医师、退休返聘医师)。(三)考核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四)考核工作接受市卫生局的委托和监督,并向市卫生局报告考核工作情况及医师考核结果。三、考核方式及管理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一)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1、与考核医师上一年度考核情况及平时考核、考评结果相结合进行。2、建立健全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考评制度,作为对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3、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考核由考核医师所在科室负责提出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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