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价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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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文预览:医疗价格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院所有涉及医疗价格(医疗服务项目、特殊耗材、药品)的科室。第二条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一次性婴儿被服、资料费、邮寄费、复印费等)不能列入医疗收费价格管理体系。第三条卫生经济管理科负责全院医疗价格管理,各科室设物价员,负责本科室医疗价格具体落实工作。第二章医疗价格管理第四条价格公示制度1、医院实行医疗价格公示制度。通过在门诊部与住院部设立电子滚动屏、查询触摸屏、价格公示牌等形式,公示医院常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药品价格,接受群众监督。2、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各临床科室必须每日向住院病员提供费用一日清单,负责解释病员有关医疗收费的咨询、疑问。第五条价格检查监督1、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物价相关文件规定和《湖南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未经许可,任何科室或个人不能私自增加收费项目或变更收费价格。2、医疗服务费用清单必须与病历记录相一致,无病历记录的收费按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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