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报告制度

  • 点击查看:3分钟在线开通会员查看此文章!
  • 范文预览:海市传染病报告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为加强传染病报告管理,及时、准确和全面地掌握疫情动态,有效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一、各医疗卫生保健单位门诊、科室(包括急诊科)必须建立门诊日志。二、每天当班的接诊医生必须按接诊顺序在门诊日志上认真填写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诊断与处理情况,不得漏项,并应妥为保存备查。三、门诊的接诊医生和住院医生发现法定报告的传染病,必须逐项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报送医院预防保健科。1、发现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接诊医生或实验人员应立即报告医院预防保健科和医院总值班,以便尽早采取疫点处理措施,及时做好抢救病人的工作。医院预防保健科接到鼠疫、霍乱病人,疑似鼠疫、霍乱病人或相应的阳性或疑似阳性样品,应立即电话报告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将传染病报告卡于6小时(农村于12小时)内报到辖区疾病预防控制

    其他相关文章: 最新增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