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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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文预览:县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根据《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青党办发〔2007〕27号)和《地区编委办关于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方案的批复》精神,县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为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隶属于县卫生局管理。其职责任务和人员编制配置如下:一、主要职责任务1、负责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业务管理工作。2、严格执行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办法财务核算制度,按规定要求筹集、管理、使用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基金。3、审批医疗转诊、审核报销医药费4、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行为和执行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5、及时向社会公布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基金的具体收支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参保农牧民的监督。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县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核定全额事业编制4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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