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总结执法检查自查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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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文预览:各市、州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机关有关处室:为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需要,正确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省局发出《关于开展2004年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甘食药监办[2004]74号),对全系统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按照这个安排,执法检查第一阶段自查工作应于7月底结束。为做好自查总结工作,客观反映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查是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自查阶段的工作完成后,要集中研究,全面客观地总结本单位、本部门执法工作经验,分析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要落实自查自纠,对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纠正;对一时难于解决的,落实责任,限期解决;对制度上、政策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省局反映,提出意见或建议。二、在认真总结自查工作的基础上书面报告自查情况。自查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本部门执法工作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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