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综合医院传染病防治工作专项自查情况报告

  • 点击查看:3分钟在线开通会员查看此文章!
  • 范文预览:根据鄂卫发电[2005]3号“关于开展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防治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和省卫厅转发《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县组成检查组于2005年3月16日对我县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房县人民医院感染科的设立情况及感染性疾病病人就诊流程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一、成绩与问题1、感染性疾病职能科室设置:该医院新建感染性疾病科门诊与病房按照《湖北省传染病医院(门诊\病区)建设标准(试行)》(鄂卫发[2004]12号)的规定进行选址和设置,目前己进入施工完工阶段,预计2005年5月交付启用。医院现有的感染性疾病科病房己相对独立,感染性疾病科病房的对外标识、医疗设备、设施、分区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医院门诊己设有相对独立的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具备基本的医疗设备,但存在着标识不规范、不专一;内部结构布局不合理,分区不清楚,不符合医院感染与控制

    其他相关文章: 最新增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