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支医志愿者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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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文预览:各服务省(区、市)项目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项目办:支医专项行动实施以来,支医志愿者在各自的岗位上尽职尽责,为中西部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更好的发挥志愿者专长,加强西部计划支医志愿者临床医疗活动的管理,规范支医志愿者临床诊疗等医疗卫生行为,保护医疗卫生工作过程中支医志愿者的工作热情及其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卫科教发〔2008〕45号),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等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明晰工作内容,规范医疗行为支医志愿者须在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的安排和指导下,明晰工作内容,提高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规范自身医疗行为,有序合理开展相关医疗卫生工作。1、志愿者要严格遵守相关医疗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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