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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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文预览:敦煌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合作医疗),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发〔2002〕13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的决定》和国办发〔2003〕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敦煌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试行)》,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在政府组织,引导,支持下,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的是减轻农民医费用负担,保护农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第三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敦煌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成员单位及定点医疗机构要密切配合,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第四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原则是: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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