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矿工伤医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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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文预览:某煤矿工伤医疗管理办法(试行)一、工伤医疗管理机构矿成立工伤医疗管理委员会,经营矿长任主任,成员由财资部、安监部、生产部、政工部、群工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财资部医保组负责。二、工伤医疗管理分类按工伤者发生工伤的时间分为“参保前工伤(即老工伤)”和“参保后工伤(即新工伤)”,时间以我矿参加工伤保险的时间(1999年7月1日)为界。三、新工伤的医疗管理(一)工伤申报1、新出工伤申报。1)、申报程序。①、安全生产类工伤。此类工伤由工伤者所在单位于发生工伤当天上报至矿安监部;矿安监部负责整理工伤申报材料,并于工伤发生10日内上报至集团公司安监部。②、非安全生产类工伤。此类工伤由工伤者所在单位于事故发生两日内将事故报至劳保科工伤组,由劳保科负责整理上报材料,并于15日内上报至徐州市工伤保险中心。2)、上报责任发生工伤不论伤情大小,只要是须到医院医治或影响正常出勤的,必须要在发生工伤的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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