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城市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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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文预览:【颁布日期】20020621【实施日期】20020812【失效日期】【法规分类】地方法规【内容分类】【颁布单位】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内容】乌鲁木齐市政府令第41号《乌鲁木齐市城市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6月19日市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8月12日起施行。市长雪克莱提·扎克尔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乌鲁木齐市城市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有效防治园林植物病虫害,根据国务院《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及《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管理工作。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园林植物,是指公共绿地、行道、庭院、风景区的所有树木、花卉和草坪。本办法所称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是指对严重影响园林植物生态和景观效益的病虫害所采取的直接、间接预防和除治措施。第四条市园林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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