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报医疗器械诚信考评等级结果和2016年度质量管理自查报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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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文预览:上报医疗器械诚信考评等级结果和2016年度质量管理自查报告通知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州食药局《关于印发〈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州2016年度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各县(市)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诚信考评等级结果报备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016年度质量管理自查报告上报情况要求如下:一、关于上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诚信考评等级结果的要求根据州局《关于印发lt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gt的通知》(临食药监〔2016〕41号)的要求,各县(市)食药监局应当在11月底对本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进行诚信等级考评,并进行公布,同时,将诚信等级考评结果报州局医疗器械监管科备查。截止目前,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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