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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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文预览:2016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重度残疾人护理工作,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6〕25号)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推进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铜办〔2015〕2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保障对象具有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护理补贴。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二、保障标准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给予60元护理补贴,采取现金形式按月发放。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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