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局贯彻落实《中医药条例》自查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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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文预览:根据nn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lt母婴保健法gt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n卫监督〔2014〕46号)和《自汉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lt母婴保健法gt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a卫监督发〔2014〕10号)的要求,我县于2014年10月2021日对全县的医疗机构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一、中医医疗机构与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一)医疗机构我县16个镇,191个村,20所镇卫生院,中医医院1所,村卫生室191所,配备中药饮片的有117所;个体开业诊所185所,其中中医个体诊所35所。(二)从业人员已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800人,其中中医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47人;已注册的乡村医生58人。二、监督管理情况1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时进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同时严格按照诊疗科目进行医疗活动,无违规执业情况。2严格按照《执业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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