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员工学历培训和专业进修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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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文预览:为加快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步伐,调动员工在职学习的专业进修的积极性,根据国家人事聘用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现对员工学历培训和专业进修的管理规定如下办法:一、管理范围本办法的管理范围是申请参加受医院管理的各类学历培训和专业进修培训的医院员工。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参加国家统招统分学习的硕、博士研究生不属于本办法的管理范围。二、责任科室员工学历学历培训的主责科室为人事处,专业进修学习的主责科室为医院科教处,从责科室为医务处、护理部和其它相关职能科室。责任科室的主要工作任务:受理和审核员工的学习或培训申请,汇总资料提交院领导讨论,拟定学习的培训协议书并由院长签署批准后执行,负责管理和考核学习培训期间员工以及员工学习和培训的争议处理。二、员工参加学历培训和进修学习的基本条件1我院在职在编的员工,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可申请脱产参加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的学习;连续工作满四年的,可申请参加专业进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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